首先,是為了生存的需要。在原始社會,人類在同大自然進(jìn)行抗?fàn)幍倪^程中,為了保護(hù)自己,避免猛獸的傷害,常常把獸皮、犄角等東西佩掛在自己頭上、胳膊上、手腕上或腳上,一方面是為了把自己扮成獵物的同類以迷惑對方,另一方面這些獸皮哉特角本身就是一種防御或攻擊的武器。至于那些掛在脖子上、腰上或手腕上的小礫石、小動物骨頭或獸齒,除了人類較早的無意識的裝飾行為外,其真正的作用恐怕還是為了計數(shù)或記事的需要。
其次,是一種力量的象征。在裝備十分簡陋的原始社會,人類要向大自然索取食物,戰(zhàn)勝兇猛的野獸,無疑是需要勇氣的和力量的。在原始人看來,猛獸之所以充滿著力量,其鋒利的爪牙、堅硬的骨骼以及美麗的皮毛必定是起了重要的作用的。于是,人類在捕獲這些猛獸之后,吃掉能吃的,就將其骨頭、牙齒等穿成串戴在身體上,以為這樣就吸取了猛獸的力量,就能憑借它戰(zhàn)勝兇猛的野獸。看來,從這些原始的首飾之中,原始人得到了某種精神的慰籍與力量。
另一方面,一個人佩戴這樣和“首飾”越多,他也就越有可能佩戴更多更貴重的首飾。事實上,這些勇敢者往往喜歡用一些鮮艷奪目、便于識別的的體裝飾在身上,如美麗的羽毛、猛獸的牙齒、難得的貝殼乃至貴重的“美石”(玉石)等作為象征的標(biāo)志,以顯示、炫耀自己的力量和名氣。普列漢諾夫在《論藝術(shù)》中說:“這些東西初次只是作為勇敢、靈巧和有力的標(biāo)記而佩帶的,只是到了后來。也正是由于它們是勇敢、靈巧和有力標(biāo)記,所以開始引起審美的感覺,歸入裝飾品的范圍?!?/span>
其三,是一種圖騰崇拜。日月星辰,風(fēng)雨雷電,這些本來都是普通的自然現(xiàn)象;但在原始人看來,這些東西都具有某種神奇的力量。原始人與大自然朝夕相處,與太陽、月亮、星星、河水以及飛走獸相依為伴,他們非常崇拜這些自然界賜予他們生存的物質(zhì)。久而久之,這物質(zhì)深深地印在他們的腦海中,成為一種具有神奇力量的圖騰。他們右者把它視為自己的祖先或者保護(hù)神,或者把看作是本氏族、本部落的血緣親屬而加以膜拜。一開始,人類為了使這些圖騰能夠保護(hù)自己,就將自己同化于這些圖騰。慢慢地,人們把這些圖騰融入了他們的首飾中,把他們的首飾做成這些圖騰的形象或形狀,如像太陽,滿月一樣的圓形手鐲、戒指;像鳥形狀的冠、發(fā)束等等。
其四,作為一種信仰飾品。恩格斯指出:“在遠(yuǎn)古時代,人們還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體構(gòu)造,并且受夢中景像影響,于是就產(chǎn)生一種觀念: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身體的活動,而是一種獨特的,寓于這個身體之中而在死亡時就離開身體的靈魂中的活動。”原始人相信萬物都有靈魂,而且靈魂有善惡之分,給人類帶來幸福和歡樂的是善靈,相反帶來災(zāi)難和身體有恙的是惡靈。原始人為了使那些惡靈不能近身,同時能夠得到善靈的保護(hù),便用繩子把貝殼、小礫石、羽毛、獸齒、樹葉和果實等東西戴在身上,他們相信,這些東西具有一種人眼看不見的超自然的力量,有了它人就能得到保佑,邪惡就會被驅(qū)走。這些起減保護(hù)和驅(qū)邪作用的東西后來就以某種裝飾品的形狀在人體上,成了一種專門的首飾。而且,這種習(xí)俗與意義也被保留下來,首飾也被人類賦予了更多美好的寄托與神秘的色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