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飾,即家居裝飾的簡稱。相對“家裝”而言,前者主要是側(cè)重于感官——特別是視覺上的成效。后者則偏重于功能上的,即一般所說的裝修。主要是由擺設(shè)、粘貼、懸掛、鋪墊一些物品,讓居室增添美感。這些物品包括:盆景、花瓶、墻紙、珠簾、字畫、布藝及其它飾物等。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家飾、家裝之間越來越多融合,例如:燈飾、窗飾、升降晾衣架等,既有實用功能,又兼顧裝飾成效。
1.飾品規(guī)格
擺放空間的大小,高度是確定飾品規(guī)格的依據(jù)。一般來說,擺放飾品的大小和高度是和空間成正比的。
2.飾品配色
飾品擺放點周圍的色彩是確定飾品色彩的依據(jù),常用的方法有兩種,一種配和諧色,另一種配對比色。與擺放點較為接近的顏色(同一色系的顏色)為和諧色,比如紅色配粉色,白色配灰色。黃色配橙色等。與擺放點對比較強烈的顏色為對比色,比如黑配白,藍(lán)配黃,白配綠等。
3.陳設(shè)搭配
家具的形狀是確定飾品形狀的依據(jù)。常規(guī)搭配的是方,圓配圓,但如果用的是對比的方式成效更獨特,比如紅圓,橫配豎,形狀復(fù)雜配形狀簡介等等。
4.光線組合
擺放位置的光線是確定飾品明暗度的依據(jù),我們通常在光線好的擺放位置,擺放的飾品色彩可以暗一些,光線暗的地方,放色彩明亮點的飾品。
5.空間組合
擺放空間的功能是確定飾品種類的依據(jù)。在這個空間放什么樣的飾品,必須考慮這個空間的使用功用,可在餐桌上擺花,擺果,擺酒具,但如果在餐桌上擺人體雕塑,則讓人無法接受。